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宣传贯彻视频会议召开

李火林在杭州市分会场参加

2024-02-24

本报讯(记者 郭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2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省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议。杭州市设分会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火林出席,陈瑾发言,戴建平参加。

制定省条例,是浙江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省条例从市场管理、政务服务、要素支撑、数字赋能、创新支持、开放提升、人文生态、法治保障等方面作出全方位规范,对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把抓好省条例宣传贯彻实施与推动“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年重点改革项目结合起来,落实到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与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年度相关监督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与深入践行“四下基层”、深化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结合起来,推动省条例各项规定精准落实,让各类市场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

市政府将一体推进省条例宣贯实施和“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年活动,聚焦精神内涵,高站位谋划改革思路,进一步深化国家营商环境试点建设,纵深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全面优化提升五大环境;聚焦提能升级,高质量护航经济发展,对标省条例要求靶向发力,全面落实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2条,制定出台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一揽子措施;聚焦攻坚克难,高效能推动专项破题,深化“政府+社会+市场”三方融合工作机制,着力推进省市专项行动落地落实;聚焦多元共治,高水平营造改革氛围,强化宣传解读,推动省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