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不动产登记公告

杭登公字[2024]第4号

2024-02-10

一、征询异议公告

下列不动产申请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一)继承登记

现有申请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经审核,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征询异议期限为60日,如有异议,可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1、被继承人:蔡昌曜、顾庆文,继承人:蔡卫平、蔡晓萍,不动产坐落:金秋花园5幢4单元301室。

2、被继承人:吴葵珍,继承人:孙肇初,不动产坐落:三塘沁园16幢1单元501室。

3、被继承人:范楚玉、胡泽萍,继承人:范红、范中,不动产坐落:青莼6幢3单元302室。

4、被继承人:王楚华,继承人:方芸,不动产坐落:体育场路南16幢21号303室。

5、被继承人:项柏康、胡悦倩,继承人:胡樱,不动产坐落:云龙公寓腾龙阁1406室。

6、被继承人:张小妹,继承人:孙轫初,不动产坐落:翠苑四区东2幢1单元301室。

7、被继承人:王震铭,继承人:黄震榴,不动产坐落:回龙庙前二弄42号4单元307室。

8、被继承人:洪京嘉,继承人:顾婷,不动产坐落:天湖公寓逸天阁14号5C室。

9、被继承人:洪京嘉,继承人:顾婷,不动产坐落:天湖公寓逸天阁14号5D室。

10、被继承人:王云华、方玲娟,继承人:王毅,不动产坐落:树园新村5幢22号502室。

11、被继承人:王云华,继承人:王毅,不动产坐落:阳光明朗公寓3幢4单元1001室。

12、被继承人:方形,继承人:王传、王丽红,不动产坐落:景芳三区57幢501室。

13、被继承人:俞金林,继承人:陈丽官,不动产坐落:采荷一区13幢4单元504室。

14、被继承人:杨自远,继承人:孟燕华,不动产坐落:三里家园一小区28幢2单元1302室。

15、被继承人:杨自远,继承人:孟燕华,不动产坐落:机神新村18幢3单元302室。

16、被继承人:杨自远,继承人:孟燕华,不动产坐落:孩儿巷83号303室。

(二)遗嘱继承登记

现有申请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经审核,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征询异议期限为15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1、根据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06)杭证民字第1707号公证书,立遗嘱人:王文高,继承人:王桂华,不动产坐落:景芳三区11幢2单元401室,王文高的份额由王桂华继承。

2、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互联网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07)浙杭钱证民字第409号公证书,立遗嘱人:徐昌燕,继承人:徐春霞,不动产坐落:光复路134号603室,该房产属被继承人徐昌燕的产权份额由其女儿徐春霞继承。

(三)其他情形

现有申请人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经审核,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征询异议期限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1、出让方:浙江龙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方:黄程倩,不动产坐落:南肖埠小区庆春苑19幢14号。

联系电话:0571-85254495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市民中心E座7楼

邮编:310026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