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连良同志逝世

2024-02-08

中国共产党党员、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离休干部高连良同志(享受副省长级医疗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24年2月2日在杭州逝世,享年103岁。

高连良同志是河南省永城市人,1921年9月出生,1938年9月参加革命工作,194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河南游击队通讯员,苏鲁豫支队警卫连战士,三师七旅二十团股员,华中军区供给部军实员,四纵队十一师政治部管理员,浙江省嘉兴粮食局副科长,杭州市公安局劳改院副院长,上海市屠宰场工作组负责人,市食品二厂支部书记,市轻工业局印刷公司人事科长,山东省峰山钢铁厂党委副书记,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市重工业局办事组副组长,市公安局三处副处长、劳改处副处长,市检察院法纪处处长、党组成员等职。1984年2月离休。

高连良同志1938年9月加入河南游击队,先后参加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为抗日救国和人民的解放事业做出了贡献。转业到地方工作以后,他全身心地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中,吃苦在前、享受在后。1951年11月因在公安工作中表现优秀荣立个人三等功。1992年9月,因对检察事业的突出贡献荣获检察荣誉证书、证章。他始终对党和人民忠心耿耿,对共产主义信念坚定不移。无论是在公安机关还是检察机关,他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场坚定,爱憎分明,心系群众,执法为民,在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高连良同志离休后,仍然十分关心党和国家大事,关注检察事业,为检察事业发展建言献策,贡献余热。他作风正派,为人正直诚实,一身正气,光明磊落,处处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同时严格要求子女,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光荣本色和高尚情操。

高连良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奋斗的一生,是为党和人民努力工作的一生。他对党无限忠诚、对同志无限热爱,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谦虚谨慎,勤政廉洁,生活朴素,严于律己。高连良同志把自己毕生的精力献给了党的事业和杭州检察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