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燕)8月21日至22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火林,戚哮虎、戴建平、罗卫红、卢春强、徐小林出席。
会议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作为第一项议程,并举行专题讲座。
会议表决通过《杭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关于修改《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会议审议《杭州市促进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与应用规定(草案)》《杭州市农村公路条例(草案)》,将根据审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
会议听取审议陈瑾代表市政府作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报告、推进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工作情况报告、提请审议《2023年第一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第二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草案)》议案的说明;听取审议关于杭州市及市本级2022年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市本级2023年预算调整报告、2022年度杭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促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杭州的决定、《2023年第一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第二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审议意见、批准市本级2022年决算的决议、批准市本级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及有关人事事项。(下转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