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秤砣虽小压千斤”

浙江全力解决637万户个体工商户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需求

2023-08-02

本报讯(通讯员 市闻 记者 朱晶晶)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经营主体,在繁荣经济、稳定就业、促进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8月1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司法厅等14部门联合出台《浙江省大力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从降本减费、要素支持、营商环境、发展保障4个方面提出43条政策举措,全力解决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需求。

个体工商户“秤砣虽小压千斤”,在浙江省稳增长、稳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截至6月底,全省共有个体工商户637万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64.3%。

产业分布方面,个体工商户第三产业占比超过8成,网络经营者(含自然人网店)超100万户。

就业方面,整体带动就业1300万人,占全省就业总人数的30%以上。

服务民生方面,个体工商户是百姓生活最直接的服务者,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359.9万户,占全行业的75.76%;住宿餐饮业68万户,占全行业的93.11%;居民服务业51.9万户,占全行业的87.32%。保障居民“菜篮子”的农贸市场、农批市场经营户90%以上是个体工商户。城市中小餐馆、便利店等服务网点80%以上由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

“当前,全省个体工商户发展总体平稳,但在降本提质、要素支持、营商环境等方面仍面临一些实际困难。”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14部门出台《若干政策》是对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全面落实,也是对《若干意见》的细化落地,形成个体工商户常态化政策扶持体系,进一步减负担、增支持、优服务、强信心,推动全省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43条政策举措聚焦当前个体工商户在经营成本、要素支持、发展环境、服务保障等方面迫切的政策需求,提出了有现实针对性的制度安排。

为了进一步降低个体经济发展成本,《若干意见》提出包括减税降费、降低水电气使用成本、社保缓缴、减免检验检测费用等11项措施,帮助个体工商户降低成本负担,减轻经营压力。比如,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转企”后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持续完善个体经济发展要素,《若干意见》提出了开展促消费专项行动、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发展灵活用工服务、增加经营场所供给、降低支付手续费用、发挥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加强信贷支持、发展创业担保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完善外汇业务、优化保险产品和服务等10项措施,多维度强化个体工商户发展要素支持,提升个体经济发展质量。

此外,在优化个体经济发展环境和强化个体经济发展保障层面,《若干意见》也提出了共22项措施,打造更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环境,形成支持个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新产业新业态的个体工商户在线上经营、资金扶持、创业辅导等方面的实际需求,《若干政策》提出系列举措,包括开展促消费专项行动、支持线上平台经营和网络直播、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发展灵活用工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