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杭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草案)》

2023-06-28

本报讯(记者 郭燕)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农村共同富裕的坚实基础。农村集体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对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意义重大。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决定》,为推动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今年,制度供给再加码——日前,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首次审议了《杭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草案)》,该《规定(草案)》拟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发展提出了专门的要求。

2022年,我市2380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资产达到2800多亿元,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182.56亿元,均居全省第一。“如此庞大的资产、资金总额需要强有力的监管。”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立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规范,有利于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夯实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基础。

《规定(草案)》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我市特色实践,着眼体制机制建设,设有总则、财务运营与管理、财务公开与监督、财务人员管理、法律责任等章节。

《规定(草案)》强化了党的基层组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将管党治党触角更好地延伸至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并着重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财务管理的关键环节进行制度设计,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非生产性支出管理、薪酬支出管理、支出审批,健全“组账村管”机制。

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实力不断壮大,不少村集体资产超亿元。《规定(草案)》创新和细化对外投资相关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额存款依法实行竞争性存放制度,并强化对所属企业的管理,规范收益分配和公积金、公益金提取,切实保护集体资产安全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我市不同地区之间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差异较大,为避免“一刀切”,《规定(草案)》兼顾地区间差异分类施策,地方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关细则。

近年来,萧山区打造“智慧印章”、富阳区推出村级收款“一码通”、桐庐县实行村级财务“码上监督”,通过数字赋能,有效提高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为此,《规定(草案)》总结我市创新做法,对数字化管理等作了规定,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应当纳入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实行数字化管理和全程信息化监控”。

此外,《规定(草案)》在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监督责任主体”的基础上,设立专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督机构监督、成员监督和审计监督分别作出规定,打造“监事会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部门监督”的闭环监督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