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何小华 王歆岚)为了让民营企业家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践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更好理解“清廉就是生产力、清廉就是竞争力、清廉就是生命力”的深刻内涵,近日,桐庐县发布《桐庐县清廉民企示范企业创建培育星级评价标准(试行)》,这也是全国首个县域“清廉民企”评价标准。
新出台的《评价标准》从党建引领有力、组织保障好,清廉制度健全、风险防控好,教育引导扎实、诚信经营好,清廉文化浓厚、崇廉氛围好,惩防体系健全、规范运行好,内外关系和谐、社会形象好6个方面对清廉民企创建工作开展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五个星级,总分为100分,98分以上的企业评定为五星级。
“桐庐县现有民营企业22418家,民营经济占全县GDP比重为86%,民营企业是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清廉民企建设是清廉桐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桐庐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评价标准》制定了清廉民企创建全过程全领域各项评价指标,树立了鲜明的“风向标”。让清廉民企创建有章可循,也有助于充分调动民营企业内生动力,引导企业将清廉理念有效融入企业制度、文化、管理、经营活动中,打造一批“有阵地可看、有经验可学、有品牌可亮、有问题解决”的特色示范点,以清明、清朗、清新的营商环境赋能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评价标准》强化了评价结果运用,桐庐农商银行安排50亿专项信贷资金,支持清廉民企示范企业创建培育工作。经评估验收通过的清廉民企一星级以上的企业和企业高管、中层及优秀员工将享受相应的低利率专项信贷资金,单位最高可享受500万元至1000万元信用贷款额度,高管最高可享受100万元信用贷款额度,中层及优秀员工最高可享受50万元信用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