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继续中…… 通讯员 萧法 记者 严静 2009年5月19日法庭笔记《出来了我请你吃顿饭》报道:“莫经理”给萧山一家饭店的陈老板发短信,称有陈老板和情人的激情视频,开价40万元,否则公开视频。 陈老板没有理会,“莫经理”反复发短信催促,后来说可以打个对折,给20万。陈老板火了,配合警方抓住了“莫经理”。 原来,“莫经理”就是陈老板情人的妹夫,姓王,有尿毒症,做过换肾手术,一年需要2万元的后续治疗费,家里钱花光了,于是想到老婆姐姐的“亲密”朋友陈老板——陈老板开凌志车,肯定有钱。 王交代,手上并没有所谓的激情视频,只是想碰碰运气。 王被警方带走时,陈老板很唏嘘,拉着王的手叹气:“你需要钱为什么不直接跟我拿呢?知道你困难,我一定会给的……以后出来了,我请你吃顿饭……” 昨天,萧山区法院宣判,王××敲诈勒索罪名成立,判刑3年,缓刑4年。 缓刑: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可以不再执行。 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